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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

Objection! Your Honor

全世界看過美國法庭電影的人,應該都對這一句話印象深刻。電影裡的律師總是辯才無礙、熱血沸騰,在最充滿戲劇張力的地方,來一句 「Objection! Your Honor」然後法官英明、邪不勝正、法網恢恢、疏而不漏、好人獲得平反、壞人繩之以法...帥!帥呆了!

等我們被騙進法學院之後,(電影律師的英雄形象,影響不可謂不大)才知道電影裡的情節根本不存在。先別談我們相貌平庸、一臉苦幹實幹的同學,距離李察基爾型的律師簡直天壤之別。其實,大部分的法庭是很冗長、沉悶的,精采的高潮片段實在少的可憐。況且,「出庭」本身已經是最後一個步驟,在出庭之前,律師必須花費好幾個月、甚至好幾年的時間,埋頭鑽研本案的相關證據、證詞等準備,觀眾所熟悉的律師形象,只是律師工作中的九牛一毛而已。

對於法庭工作有興趣的學生,證據法這門課,幾乎是他們整個法學教育的重點。對於我而言,選修證據法最重要的原因,就是一探美國法庭制度的精華,看看美國人是如何教育他們的學生,以法律當作稱霸世界的利器。更幸運的是,方恩庭教授是我們學校證據法的名師。他是一位非常成功的執業律師,證據法是他在學校裡唯一開的課,而且為了配合他事務所的工作時間,他的課總是開在超級冷門的早上八點。方恩庭將庭上的優秀口才帶進教室,學生不但可以從他身上,提起學習證據法這們艱澀學問的興趣,更可以親眼目睹一位熟悉實務的大師風範,因此,方恩庭的課永遠是學校的大熱門。

第一次親眼見到方恩庭教授的人,一定會訝於他衣著講究、談吐優雅的明星風采。(絕對是律師中的稀有動物!)年近七十的他,卻像個精力充沛的大男孩,上課的時候滿場飛,問學生問題時,永遠是走近同學,張著大眼睛與你四目相對。上課時口氣時而溫柔、時而堅毅,完全依據授課內容需要創造戲劇性。課堂上的方恩庭教授,充分示範一個優秀的法庭律師,就如同職業演員一般的表演功力。證據法是我最自動自發的課了!平時要我一大早從被窩裡爬起來上課,簡直是一種折磨,但是一上方恩庭的課,我的身體裡彷彿加裝了一個「全自動鬧鐘系統」,像機器人一樣自動刷牙、洗臉、走路上學,因為上方恩庭的課,就像看電影一樣高潮迭起!

方恩庭介紹課本的方式,也和其他教授不同。他舉起這本自己寫的課本,強調它的實用價值,以及所得都捐給當地的慈善組織。定價四十元美金的課本算是特別便宜,他更不忘幽自己一默,「這本書平裝版四十元,精裝版一百元,表示出版商認為他們的『厚皮封面』值六十元,比我的心血結晶內容還貴二十元呢!」

在陪審團制的英美法庭內,獲得陪審團的認同,往往是致勝的關鍵。但是,要如何引起這群不諳法律的陪審團的共鳴,就是一件很大的學問。方恩庭時常以話劇的方式,教導我們法庭上的技巧。例如有一件案例,是被害者的律師向陪審團解釋,為什麼受害者應該獲得巨額的賠償金。於是,方恩庭扮演被害者的律師,台下的我們扮演陪審團。

「各位女士、先生,請你們看著這位無辜的被害者,他以慘無人道的方式,被折磨一分鐘之久。」
嗯...一分鐘...不會很久嘛!上一堂課至少也要七十五分鐘,遇到爛老師,才是折磨哩!

「請你看著這個時鐘,給我一分鐘的靜默。」方恩庭指著教室裡的時鐘,嚴肅且悲傷的語氣,好像宣告教宗撒手人寰。

「請你想像他被鞭打所受的痛苦。」

我們乖乖的遵照方恩庭的指示。一百多人安靜無聲。

剛開始,我只聽到秒針走動的微弱聲響。十秒鐘之後,我開始感到不耐,寂靜中的十秒鐘,走的出奇的久。

隨著時間一秒一秒龜步進行,我們甚至可以感受到彼此的焦躁,但是,時間彷彿將要靜止一般,越走越緩慢...

我突然想到,有一個人,正承受著加害者的鞭打...

一個被害者痛苦的表情,漸漸浮現在我的眼前。慢慢的,我似乎感覺到指尖陣陣的疼痛...

「親愛的女士、先生,」方恩庭忽然發出聲音,瞬間將我的思緒從痛苦的畫面中,拉回熟悉的教室。整間教室彷彿皆受到驚嚇,同學過一陣子才悠悠的回過神。

「這就是受害者所受的凌虐。如此痛苦的一分鐘。」方恩庭的結語充滿悲憐,卻又是如此的強而有力,(尤其像一把鋒利的劍,一刀刺進對方律師的心臟!)

「如果你的當事人受害不只一分鐘...」方恩庭恢復慧詰的口氣,露出勝利律師見獵心喜的奸詐表情,「一分鐘應得到多少賠償,就可以乘上多少分鐘!」

電影「失控的陪審團(Runaway Jury)」中,對於雙方律師在開庭前選擇陪審團,有清楚的描述。當陪審團員是美國國民應盡的義務(除了少數職業例外,例如律師)。由於今日的法庭程序耗時曠日,因此,如果你被電腦隨機抽中,但是不想浪費時間上榜,唯一的方法,就是讓律師把你剔除。這時就需要一點智慧了。
曾經有一位聰明的陪審團候選人,在刑事律師面前表態,「我不贊成浪費國家資源在終身監禁囚犯。」
「先生,這麼說,你是贊成死刑呢?還是縮短刑期?」
如果他說贊成縮短刑期,那被告律師一定會選擇他,但是,他如果說贊成死刑,檢察官就要定他了。
「嘿,」他奸詐的說,「這不關我的事!這是法官的工作!」

經過方恩庭一學期的訓練下來,同學耳濡目染,也獲得他的真傳,被點到的學生,反應越來越快,答案也越來越精采。最有趣的一次妙問妙答,發生在方恩庭教到「專家意見」的時候。

「只有專家的意見,才會被法院接受,納入證據。一般人的意見是不會被採納的。」為了證明一般人的話不可信賴,方恩庭舉例說明,「我敢說,如果我問你們,對『辛普森殺妻案』有什麼看法,你們每個人都可以給我一堆意見,」方恩庭把眼光轉向身旁一直低著頭的男同學,「你說是不是?」

男同學台起頭,靜靜的看著方恩庭。他是一個沉靜陌生的同學,幾乎沒有人認識他。
「錯!」

台下一片驚愕,膽敢這樣對教授說話的學生,還真是前無古人、後無來者!

連方恩庭也愣住了。他的眼睛睜的超級大,嘴唇半開,表情凝結在空中。

男同學終於開口說話,英文中帶著濃厚的歐洲腔調,「錯!我是法國人。我根本不在乎『辛普森殺妻案』!」

經過一學期的證據法教育,當我步出方恩庭教授的教室,我除了深深感佩方恩庭的教學熱情和技巧之外,最重要的是,學習到他「勝利屬於充分準備的人」的人生態度。
即使有一天,我已經忘光什麼是證據法,我確定,我永遠會記得方恩庭在課堂上不停重複的話,「你們以為律師都像電影一樣,只要在官司快結束時,對陪審團發表一篇精采的結辯就能贏嗎?律師永遠不能靠結辯贏得勝利。勝利永遠是決定於之前冗長的準備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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